A、现中国汽车分类标准系延用上世纪划分类别
目前,中国汽车分类标准还是上世纪划分与分类的,随着时代发展与汽车细分市场,这些老旧的条条框框早已跟不上经济与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并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桎梏与阻力,不能与国际接轨,前苏联式的划分标准再套用当下的品系车型,就显示出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求。此外,给汽车类别划分、交通管理、新车上牌、路桥收费、与营运管理收费等等,带了模糊不清、自相矛盾以及更加严重的乱收费乱罚款一大堆尖锐问题,与各级政府“维稳”为第一要务相悖离。
中国汽车分类标准由于各细分市场没有国家、行业的统一划分标准,各企业基本是按自己的产品与市场需求来进行自我分类与划分车型,因此出现了五花八门的产品定义与市场定位。为此,中国汽车分类标准急需重新出台类似当年秦始皇统一贷币与度量衡的行业划分汽车分类标准的标准。
目前在商用车领域,汽车产品分类标中,大型轻型卡车与中型卡车在动力、载重、货厢容积与无差别,大轻卡与准中卡已无差异;大型微型卡车与小型轻型卡车在外观上似乎已模糊不清;跨界型高端小型微型客车与低端MPV无论是在外型还是在内饰上已难分仲伯。特别是目前市场俏销的加长加大加高加大动力的“四大”微型客车,已经完全巅覆了传统日系海狮轻客产品物理性的定义与市场价格档次定位,除在动力选配上还与小型轻客尚差0.1L排量外,其它已经几乎没有差别差距与差异了。如果依此市场与产品发展惯性,未来几年中,大型微客长度超5米,动力排量上升到2.0L或以上,也已是下当一些微客车企正在做的“迫切”工作,预期2015年左右将会有个别车型隆重下线热闹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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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和半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的国家标准中对乘用车规定,“用于载运乘客和/或随身行李物品的汽车”从这个定义来看,乘用车既可以载人也可以载货,但公安部门规定在车辆上牌时要执行行业标准,上牌之后只能在载人和载货中选择其一,并未给予微客载货合法地位,这就导致了载客不能载货,载货不能载客相互自我矛盾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交通部、公安部标准不统一各擅自规定。这充分反映了我国无法可依无法可循。
按照上世纪1988年的《汽车与挂车类型的术语与定义GB3730.1-1988》中,狭义“轻客”指车辆长度大于3.5m且小于或等于7m的客车,座位数在6座以上,以载客为主的厢式一体的机动车客车。 2004年颁布《中国汽车分类新标准》中的规定,依然依车长(L)划分为:微型客车(L≤3.5米),而目前市场上热销的“加长加宽加高加大马力”微客,一般车长已超过4.6m,将接近5.0m,最大轴矩已近2.80m,可乘坐8-12人(辅有加座可乘坐15人),有的车型客货仓空间有的达到5立方米。还有个别车型的排量竟然为1.6升,最大功率(KW) 65/5500,最大扭矩(N.m) 130。个别车企已经在上1.9升柴油机动力,其发动机升功率已经大大超过日系海狮汽油机轻客现排量。大空间大马力极大地满足了微客消费者只要花更少我银子,就能买到与日系轻客一样功能的车辆,何乐而不为?这也是近年来大型微客市场火爆起来的主要动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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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大微客在享受购置过程的一些优惠政策外,在使用过程中还可以享有过桥过路费的一些优惠,为消费者省去了一部分购置费用,成本的优势也促进了消费者更愿意购买大型化的微客,大微客产品分流了一部分低端日系海狮轻客。这是轻型客车望尘莫及的“超国民车待遇”。如果依微客发展趋势,车长超过5.0 m,轴矩达到3.0m,近1.5米的前后轮轮矩,动力配置升至到2.0L排量以上并汽、柴油机化成为发展趋势。但与此同时,高端化微型客车也正在向小型类MPV方向发展,而令人眼花缭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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