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暴雨车辆受损,保险如何理赔
时间:2021-07-26 21:03 来源:汽车圈 作者:郝庆丰,杨茜竹
7月20日,河南遭遇特大暴雨,让河南北部的鹤壁、新乡和郑州等地变成了泽国。持续强降雨导致多城路面积水不畅,市民生活受到影响,多辆汽车被水冲走或抛锚水中,百姓财产损失惨重。仅平安产险河南分公司一周内共收到涉及此次暴雨相关的报案8500笔,其中车险报案8365笔。那么,车辆受损保险赔不赔?怎么赔?
首先,保险公司应当对因暴雨产生的车损负赔偿责任。与涉水车辆有关的保险有车损险和涉水险两种。当车辆的发动机无损坏时,将由车损险予以保障。当车辆的发动机出现损坏后,将需要涉水险予以保障。根据保险相关条款的规定,在保险期间内,因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根据该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对因暴雨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按照新的车险规定,2020年9月19日以后购买的车险,涉水险已经并入车损险之中。因此,在新规定出台前,需要车主们另行购买涉水险,才能够获得其保障。在新规出台之后只要车主购买了车损险,同时也能获得涉水险的保障。
其次,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车主购买保险的种类综合判断。一方面,需要考虑暴雨和车辆损坏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需要保证暴雨是车辆涉水的最直接、最有效和起决定性的原因。这样,可以依据近因原则请求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同时,还应该保证车辆造成的损失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即使车辆进入积水处导致车损,但是该积水是因暴雨客观原因所致,也就仍可以请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车主是主动故意的进入积水区,那么保险公司则不承担责任。因此,需要保证暴雨和造成车辆损坏之间具有最直接客观的因果关系。另一方面,需要考虑投保的险种保险范围确定能否获得赔偿。如果车辆仅具有车损险,未保有涉水险时,当车辆处于静止停放被淹时,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尽量避免车辆移动位置,如果移动车辆造成发动机二次进水则将属于保险免赔的范围。如果暴雨致树木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倒塌进而使车辆造成损失,也将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车辆同时具有车损险和涉水险,除了上述的情况外,车辆行驶中导致水淹或者发动机熄火都可以请求保险公司理赔。另外,极少部分车主没有购买车损险和涉水险,则只能由车主自费承担。
最后,需要注意免赔条款的相关内容,因二次启动致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免于赔付。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进水属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二次启动将会扩大损失,造成发动机严重损坏,因此这种情形不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列。同时在订立保险合同的时候需要由保险公司履行对于该免赔条款的解释说明义务,产生纠纷时保险公司也将承担相关的举证责任,否则保险公司将承担不利后果。
发动机进水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赔条款,暴雨导致的车损又是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但对于何种损失属于因暴雨所致未作明确约定。那么,在暴雨中涉水行驶导致的发动机进水损坏是否属于保险免赔范围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适用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采取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同时,如果保险公司主张被保险人故意涉水或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需要承担举证责任。2020年山东省高院再审涉水行驶的案件判决中认为“涉案机动车在暴雨中行驶导致损坏,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条款同时存在且出现不同解释时,作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并未对此情形下的责任免除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特别是被保险机动车发动机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坏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明确说明,故原判决认定申请人不能援引免责条款免除其保险赔偿责任具有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涉水行驶在保险条款具有两种不同解释时,如果保险公司无法给予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那么依据不利解释,车辆涉水行驶时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赔付责任。
在此提醒各位车主朋友们,暴雨天气尽量减少外出。暴雨天出行更要注意行车安全,尽量保持车距低速行驶,保持良好视线。遇到特大暴雨时,应当尽快寻找较高的安全地带停车。遇到不熟悉的路况,不要轻易让汽车涉水。车辆涉水时,正常情况下不会引起水流的倒灌,应当注意减速慢行,同时要及时排除刹车片的水分。具体可以操作为低速行驶时轻踩油门和刹车或者连续多次踩刹车,通过摩擦使水分蒸发保持干燥。车辆在水中熄火,切不可二次启动,应当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挂空档由拖车将其拖到修理厂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