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在某运输公司工作的小李,平时表现不错,驾驶技术很好,从没有发生过事故。但是,在一次跑长途的过程中,由于疲劳驾驶,将正常行驶的行人撞伤,小李做了一件令他终生后悔的决定,驾车逃离了现场。跑回家的小李,整日不安,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鼓足勇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投案自首了。等待小李的不仅是法律处罚,而且,他还要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等费用。小李所在单位投保了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对提供的索赔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最终向小李单位的领导明确答复,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消费提醒:
交通肇事后,切记不可逃逸,应该立即报警并对受害人实施必要的救治。
专家意见: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小李应该立即停车抢救,这不仅可以减少伤者的伤害,也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但是,小李没有选择这条正路,反而驾车逃逸,做了一个极为不明智的选择。虽然小李后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肇事逃逸的事实已经成立。
根据规定,肇事逃逸后自首或被公安机关破获,因此应该由肇事者承担的赔偿金额,可以在交强险项下给予赔偿。
但是根据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无法给予赔偿。
同样,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造成保险车辆的自身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负责赔偿的。
虽然交强险可以赔偿,但是为了他人、为了自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要选择逃避,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救治伤者、协助公安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才能最大可能地减少自己的责任,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
如果肇事逃逸后没有找到肇事者,那么受害人的抢救、丧葬等费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小贴士: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