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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公车不可私自借人
    时间:2012-11-30 12:21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经典案例:
    小赵和小李是好朋友,小赵在某单位给领导开车。平时,小李有事要用车,小赵肯定帮忙。一天,小李找到小赵,想让小赵出趟车,帮忙拉点儿东西。谁知,那天小赵不知吃了什么不合适的东西,每隔几分钟就要光顾一下洗手间。看到这种情况,小李不好开口了,小赵说:“今天实在不行了,要不这样吧,你自己开车去吧。”小李一看,只有这样了。于是小李开着小赵的车去办事了。未曾想,半路上与前车发生了追尾事故。小赵赶紧赶到现场。看着被撞坏的车,两人全懵了。明天怎么向领导交待呀。还是被撞车的司机师傅明白,问他俩,“车上保险了吗,上了保险赶紧找保险公司报案呀。”这一句话提醒了小赵,他赶紧到车上找到保险单,拨打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当小赵、小李将车辆开到保险公司定损时,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答复令小赵和小李彻底没了主意。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告诉小赵,他没有经过单位同意,擅自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消费提醒:
    爱车尽量不交给别人驾驶,特别是单位的公车,未经领导许可,绝对不能借给朋友。
    专家意见: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小赵开的车是单位的公车,被保险人是单位,而小赵没有争得单位领导的同意,擅自将车辆借给小李使用,小李就是没有经过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因此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小李驾驶车辆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因此,今后再借他人车的时候,一定要争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就要自己埋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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