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滴滴网约顺风车遇害事件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方快速反应:滴滴打车平台马上公开嫌疑人资料并悬赏一百万元搜集嫌疑人线索,警方很快告破案件,凶手确认已溺水身亡,滴滴顺风车业务全国下线整顿一周,交通部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媒体刊登大量文章告知女生该如何安全使用网约车。人人出力,亡羊补牢。
然而,滴滴打车亡羊补牢应该补在哪里?怎么去补?
根据交通部《征求意见稿》,网约车司机无证上岗或列失信黑名单,并有关于不得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等多项规定。
《征求意见稿》大部分内容是针对司机个人的,对于平台的约束较少,是对现有网约车运营规定的补充。
滴滴打车由平台派单,不注册便无法接单,司机擅自接单的可能性很小。乘客个人信息泄露、“给乘客画像”也是通过平台网络实现的。因此,平台是问题的关键点。
空姐遇害对滴滴打车来说肯定是偶发事件,但偶然中存在一定的必然性,那就是多年来滴滴打车平台规范化管理不到位,相关法规执行监管不利。
据报道,滴滴顺风车平台只提供信息服务,只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是真的就可以登记。现实中,不少顺风车司机也是专职网约车司机,并非都是偶尔而为之意义上的顺风车司机,网约车平台对此心知肚明。
国家明确规定参与网约车运营的车辆需变更其性质为运营车辆,车辆的使用寿命因此受到相应的限制。现行的网约车中有多少做了变更取得资质呢?这点各打车平台亦是心照不宣。
作为市场管理者,出租管理部门并没有完全放任自流。在部分网约车平台管理不善的情况下,下大力加强市场管理:在机场、车站等地大力整顿,抓获未取得运营资质(平台派单)的司机,并加以处罚。对此,网约车司机自知心虚,不敢将车直接停在门口,为保安全将车停在停车场或让乘客迅速下车快速离开,如此大的网约车市场,被抓住的司机毕竟是少数。
据说有的网约车平台为了保证更多的流量、更多的网约车数量,甚至承诺给被罚款司机报销罚款,前提是每月得完成一定量的派单。为使罚款得到报销,被罚司机明知接单违法,却也不得不继续接单,平台也就心安理得地派单,平台的这种作法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界定呢?有的车主不但被罚款而且还被扣车,无法继续运营,为要回车辆不得不采取多种方式,甚至出现索车未果自杀、自残的极端案例。
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社会有需求,管理需严格,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管理办法。但要严格执行已有的规定,加强管理不应在减政放权范畴之内吧?加强管理也不能因其体量大、垄断性强、约谈无果便治标不治本,只抓司机不管平台。
网约车平台是重中之重,只要在平台管理上下功夫市场就能规范。如,首汽网约车就相当规范,均为专职司机上岗,公司直接管理,执行出租车司机的规定,并不提供顺风车服务。
滴滴打车面对的则是参加运营的个体司机,多为专职网约车司机,人员众多、职业复杂、背景模糊。如仅依据其个人填写的信息,势必形成安全隐患。除了想挣个油钱的司机外,大部分还是专职的网约车司机,此类人员不应适用顺风车的简易注册办法,当然也不排除怀有其他目的的人。目前滴滴打车平台对这些人尚无法对这些人逐一了解,深入管理相当困难,仅限于形式上的管理,处于某种意义上的失控状态。
网约车平台是重中之重,管好平台再去管理市场也就顺理成章了,要比直接管理司机效果好得多。已有的相关规定也足以规范平台的经营行为,关键要看执行的力度。如:未变更车辆性质的不予注册、不予派单。在严把司机及车辆资质的同时,如果能对司机做一些常规背景调查,如,个人资信情况、精神状态、是否有前科等,更可预防意外的发生。
管理部门发现不合格的网约车司机,除处罚本人外,对给其派单的平台也应给予重罚;如出现多起类似违规现象,除罚款外令平台停业整顿,并要求其提出整改方案,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继续运营。
真正的顺风车业务,可以解决上下班、单人单车的空驶率问题。首先应该证明顺风车司机不是专职网约车司机,并配置车载导航设备,由平台统一掌控,以确定该顺风车的行车路线、接送时间规律等,并通过其他信息鉴别司机的素质,掌控服务质量。
平台派单时能否在派单时间(深夜),行车路线(偏避)以及单人女性乘客方面,做出简单的统筹管理?网约车服务对象是人,是生命的运送,有别于货物的运输。对网约车司机的道德品行、不良记录的验证应该常态化。共享服务、互联网思维不应该成为忽略安全保障的借口与理由。依据大数据建立起诚信体系,有助于滴滴打车快速健康地发展,亦有助于政府的监管。
随着空姐遇害事件的告破,这件事很快就会消失在大众的视线中。作为快速发展的网约车平台,在保护乘客的同时,也应为遵纪守法的网约车司机的安全考虑。如果夜晚乘车的人不是柔弱的空姐,而是惯犯、逃犯、精神病人呢?采取一切可能的技术手段建立起实时监控体系,尽可能杜绝安全隐患。
消费者是最直接的服务质量监督员,最有发言权,要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认真聆听消费者的投诉意见,及时解决投诉的问题,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面对如此现状,这样“补牢”理应达到落实法规定、完善体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