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时间:2012-05-22 18:30:53
事件发生背景:
日前,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自2012年5月11日起召回部分2012年款的爱唯欧车辆,涉及车辆数为47415辆。
缺陷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储液壶供应商的工艺问题,部分车辆制动液的传感器不能有效监控液位状态,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驾驶员无法及时获知低液位警示。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采取更换储液壶的措施以消除隐患。
缺陷情况:因储液壶供应商的工艺问题,部分车辆制动液的传感器不能有效监控液位状态。
维修措施:更换制动液储液壶。
事件处理:
接到投诉申请之后,工作人员随即便于车主王先生取得了联系,对此事做了进一步的了解与确认。王先生向我们表示,他所购买的是雪佛兰爱唯欧1.4L手动三厢版的车型,正好在这次召回之列;而其购车所在4S店即云南立华云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离开他有近400公里左右的路程(王先生所在当地没有雪佛兰4S店),往返所需的过路费及燃油费大致需要700元左右,而4S店方面却拒绝为其承担相关费用;另外,王先生还告诉我们,4S店及上海通用方面并没有就召回事宜主动联系过他,而是在召回公告发布10多天后,即5月22日由其主动询问4S店才得知的。
之后工作人员也就此事向云南立华云行4S店及上海通用进行了询问,双方均表示对于召回返店维修所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不负责赔偿,也不能就此问题进行上门服务,相关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不负责赔偿,也不能上门服务。”这样的结果,相信对于所有涉事车主来说,都是无法接受和认同的。那么上海通用和4S店对于此次召回维修对车主所产生的费用,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国家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上又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事实上,汽车召回对于国内的消费者来说也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尤其是在09年丰田召回门事件爆发之后,国内消费者对汽车召回的关注度更是甚嚣尘上。近年来,汽车召回的事例更是屡见不鲜,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信息,2011年质检总局共实施汽车召回85次,涉及车辆182.7万辆;而今年截止目前为止,从国内已发布的召回公告来看,也已经有31次之多。
众所周知,汽车召回维修需要花费车主大量的时间成本,期间更会产生返店维修的路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二手车的贬值等,对此,汽车厂商在频繁宣布召回的同时,对"补偿"一事从来就是只字不提,真乃“沉默是金”。
为什么汽车厂商对于消费者的诉求可以置若罔闻,受召回的汽车车主又索赔无门?问题的症结还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从目前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来看,只能强迫汽车厂商作出召回决定,而对"补偿"之类的细节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少厂商甚至认为,厂家主动召回问题车辆,就已经是对消费者负责了。
召回补偿:国内国外两重天
据编辑了解,同样是汽车召回,在一些发达国家,车主们的境遇却是完全不同。在美国,丰田召回门事件爆发时,丰田公司向涉事车主提供了“上门召回”的服务,对亲自驾车返厂召回的消费者也补贴了交通费用,并在汽车修理期间,提供同型号车辆使用;在韩国,因汽车召回而蒙受经济损失的消费者也能够获得补偿金,且这是强制的法令。
编辑建议:担当成就伟业
编辑认为,汽车因为缺陷而召回,责任完全在汽车厂商,不能因为国内暂时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存有盲点就可以对消费者的诉求充耳不闻,逃避责任。召回补偿,势必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汽车厂商尤其是上海通用这样的龙头企业,更应该主动承担起责任,给予车主合理的补偿,起到表率作用。担当成就伟业,一个没有担当的企业,势必将遭到市场的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