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江苏某市林女士的某款轿车行驶约26000公里的时候,发动机散热风扇坏了一个,导致水温有时偏高。以前一直为林女士提供售后的那家4S店,由于已经不再为该品牌提供售后服务了,她只能去了另一城市的4S店。因为该4S店不属于她所在的城市,时间上一直无法安排。直到车行驶了32000公里,时间已接近2年60000公里保修期,林女士来到这家4S维修站。未曾想,她得到了一个令人意外的答复:该车是2007年5月份出厂的,而风扇是2006年出厂的(风扇上有2006年的标签),原公司有规定——配件和整车的出厂日期超过半年就不保修,所以维修风扇需要林女士自己掏钱。
林女士觉得很奇怪:这款车是2007年该公司才开始投产的,哪来的2006年的风扇?这2006年的风扇是谁给装到车上去的?又是谁规定配件和整车出厂日期超过半年就不保修的?如让上述说法,自林女士提到新车的那一天起,这个风扇就已经是不能保修了。林女士要求厂家给个说法,之后客服给她打了三次电话,都只是象征性地询问一下情况,然后让她耐心地等结果,并说他们会把这种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的。
林女士还有一个担心,就是一旦她换了风扇,那就说不清楚了,所以车上原装的风扇她没动过,还可以检测是不是出厂时就装上去的。自从发现风扇有问题,林女士就一直凑合着开车,这让她非常窝心。
消费提醒:
针对厂家没有回音的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采取记录电话接线员的详细信息并将信息向他的高级主管投诉的方法。同时可以根据车辆质保手册的规定向4S店要求承保。
专家意见:
汽车维修质保期虽然不同部件有不同保修期,但是没有任何一个部件是以零部件的出厂时间作为保修起始计时点的,都是以整车购置日期开始记录保修日期的,所以上面的说法是不对的,甚至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
如果风扇长期不能正常工作,将会导致发动机的水温升高,长期高温使用会影响发动机的寿命,甚至会出现发动机产生机械故障的恶性问题,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将这些信息一起反馈给维修站,以免以后出现因为温度过高而损坏发动机,维修站会因“水温高而导致的发动机故障,但是用户没有及时控制水温高”的说法,不予赔偿。
基于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找到车辆的质保手册或者使用手册,上面会有明确的保修规定,包括不同部位的保修周期都有明确规定,消费者可以依据这个保修规定要求4S店进行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