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公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涵盖多项新能源汽车利好:“充电设施建设”、“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限购限行城市为新能源汽车开放绿灯”、“取消地方新能源汽车目录、破除地方保护”以及“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等,正如科技部万刚部长谈到关于电动汽车,“有国务院领导亲自协调,有多个部门的合作,以后利好消息一定是层出不穷。”
笔者翻看了一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共有三十个点,除去上述几个热点问题之外,还有很多细化内容,包括地方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和时间节点制定,新能源汽车金融等多个方面,从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短期困难来讲,基本上都已经涵盖,这个时候来讲,正如笔者在“电动车百人会”文章中谈到的,是目前为止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好气候。
第一、中国新能源汽车走上最快发展道路。
在新能源汽车上面,归根究底有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掉了,新能源汽车发展就没有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造车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卖车的问题。
关于新能源汽车造车的问题,至少可以视为当下想要购买新能源汽车,从高端到低端都有车可选,所以这个问题不是主要的问题,当然它还存在诸多问题,笔者在后续会持续谈到这个话题。
关于卖车的问题,事实上存在于几个方面,购车的价格、用车的成本、使用过程中是否方便,卖车是不是问题关键看是否满足了上述条件,购车价格来讲,新能源汽车成本远远高于传统汽车,这个时候,我们看到只要能够满足国家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技术指标,就可以上相应的目录,在这样情况,就会获得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一定程度上缓冲了新能源汽车成本。
或许这样的结果并不能满足消费者心目中的性价比,所以我们看到包括一些限购城市给予绿灯等情况也是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成本降低,如果还有问题,通知中还提到了关于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以及相应的车船使用税等方面,在这样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的成本基本上降低消费者可以接受的程度。
再看,用车成本,从通知中给予各项内容来看,用车成本事实上要低于传统汽车成本,大家在媒体上也能看到,一公里汽油机大概多少钱,一公里电动车大概多少钱,这个不是最大问题。
使用过程是否方便,当下新能源汽车使用确实非常不方便,单纯一个充电系统就足以让消费者头大,不过通知中连续多条内容中谈到这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也进行了解决,以及后续的诸多内容,新能源汽车走上快速发展道路并非虚妄。
第二、众多利好能否见效关键是执行。
媒体的焦点集中在“破除地方保护”,因为废除了地方政府的新能源汽车目录,在第二十三条中体现出来,“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这对于多家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来讲,绝对应该是个好事情,因为此前由于“地方垄断”,新能源汽车制造商为了取得相应的身份,不得不去一些地方进行开设工厂,这不合情、也不合理,不过,这个问题存在隐患。
笔者此前谈到过这个问题,就是如何保证地方政府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为什么地方垄断会出现,因为这样的方式有利于地方发展经济,如果这个打破了,我们整个政策推进过程中会不会打了折扣?后续的执行是否影响政策的效果?
通知中谈到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即“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这些东西太过于宽泛,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也有很多细节没有完善,比如说在通知中第四条中谈到,“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这个通知并没有明确的指标,具体执行的情况,还要看各级政府负责人对于这个事情的理解,这个时候,操作起来,还要看后续情况,至少目前来看没有必然成功把握,要值得,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大瓶颈,在第五条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所以,这个时候来讲,这个政策实际效果,还有待观察更细化的政策或者通知出台。
第三、长远的困境同样要进行重视。
笔者曾经谈到过这个问题,新能源汽车问题存在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短期问题可能在上述的通知中已经有所解决和提及,长期的问题可能需要给予更多的精力去解决,这里面主要体现在行业内外协同发展,最主要的矛盾是能源行业能否协调发展。
笔者看到通知第三条粗略地谈到了“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笔者感觉对于问题还是不够重视,至少从把新能源汽车上升到战略层面,对于能源这个关键问题的规划还有待深度规划。
我们再回顾这个政策的出发点,通知开篇提到了“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这里面简单地就说是发展三个国家制定类型的新能源汽车能够解决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笔者理解此处的能源是指石油能源。
这里面存在两个问题,我们知道,我国的电能以煤电为主,这里面能否解决掉环境污染的问题?未来怎么进行规划?
这还不是重点,我们现在的电能是不是充分,此前笔者谈到了特斯拉汽车的超级工厂,这个工厂的年产能,产出的电池用电量比大亚湾核电站24时全机组发电的发电量还要多,如果我们到2020年实现了五百万辆的电动车用电,我们还要增加多少核电站、水电站?这个有没有人计算,有没有进行规划?否则,到时候又是一场灾难。
如果我们确定把三类型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进行构架,长远的困境,特别是能源结构以及能源总量是提上日程,并且是重头日程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