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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二手车不能只盯汽车
    时间:2012-11-27 13:32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经典案例:
    2008年夏天,某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一辆二手车。王先生了解该车相关资料后并成功拍到此车。第二天,王先生将该车的所有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拍卖公司。
    几天后,王先生提车时,该分公司的吴经理与其草签了一份承诺书,车辆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与原车主无关,但保险费由拍卖公司负责解决,从原车主处扣除还给消费者。但是,原车主已退保,保险公司已把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的保险费退还给原车主,也就意味着王先生要重新缴纳7个月的保险费,而拍卖公司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拍卖公司说,王先生所反映的情况确有其事,但保险费在购车合同中没有承诺,公司吴某的承诺与本公司无关。他引用拍卖须知的第5条证明:“拍卖人所提供的拍卖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认真咨询,实地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旦应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拍品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
    可王先生说,他拿到二手车拍品目录单,上面清楚地写明了该车的保险费是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但现在该拍卖公司又以拍品目录上的信息和实际有差别,消费者没有问清楚,没有看拍卖须知为由,拒绝退还10个月的保险费。

    消费提醒:
    二手车买卖的手续比新车复杂得多,其中最复杂的手续就是购置税、保险费等税费的转移,在办理这些手续的过程中一定要慎之又慎。
    专家意见:
    与数万元的二手车价格相比,二手车保险不过几千元,在车辆转让时,有些车主打折或者干脆赠送二手车附带的车险。正是因为价值低,二手车附带的车险常常被二手车买卖双方忽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纠纷则会给二手车车主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在买卖之前不仅要把好质量关,而且在交易流程中更要遵循拍卖公司的程序,以免日后遇到问题说不清。王先生就是在拍卖过程中忽视了保险这一关,以至苦不堪言。
    消费者是按照拍卖公司的“拍品目录”告示去购买的,该公司尽管在“拍卖成交协议书”的附带缴费中没有标明有“保险费”的内容,但在拍卖前公告的“拍品目录”中已经明示了该车的保险费缴至日期。现在,拍卖公司认为“拍品目录”只供消费者购车时的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协议书”的依据,这显然有些强词夺理。
    小贴士:二手车保险转让的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最好要问清原车主是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性车险,如果对方投保了,且依旧在有效期内,应及时办理车险变更手续,如果对方没有投保,则应及时补充保险,以免遭遇“保险真空”,一旦发生意外,最终受损的还是车主自己。
    在二手车交易中,如果双方觉得转让保险不太便利,那么也可以先将原有的保险退掉,再重新按照自己的需要购买,但可能要损失一些手续费。同时,在二手车交易中,很多买卖双方愿意做低发票价格,以达到逃避部分二手车交易税的目的,但是这样做将对未来保险的索赔构成威胁。有关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盗抢险在车险中本身属于那种投资不大,但保障比较好的险种,很多车主愿意投保。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二手车出现的被盗案件会按照二手车发票价格赔偿。很多二手车尽管做低了发票价格,但是购买保险时还是按照市场价买保险,由于发票价格较低,在出险后,车主往往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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