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实施“有位购车”的设想,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争论。虽然这只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某次会议上就北京市停车管理问题所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分析评估报告,但论证后实施的可能性极大。
虽然该报告的重点内容是谈论《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但一些知晓北京市相关管理规定历史的人们仍然记忆犹新——十几年前所施行过的“有位购车”政策是否又要卷土重来?
实际上,每一次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政策发布时,只要是内容合理,在实施过程中并不会遇到什么阻力。当前民众整体素质和法制观念的提高,对政府相关政策的理解与执行程度大大提升。
但理解归理解,服从归服从。当一项政策违背相当多民众的意愿,尤其是明显有失公平时,老百姓心里有抵触情绪是必然的。
就拿“有位购车”这件事来说吧,实质上它牵涉的是城市停车管理问题。
众所周知,北京作为一个超大型的城市,其有效车位资源不到汽车保有量的一半,关键是这并非由于百姓近两年突然大批购车所形成的矛盾,而是长久积压的陈疾。
与这一现象形成反差的是,从2010年底开始,北京即实行了摇号购车管理制度,按理说,随着新车增长量的减弱,停车位建设应该迅速跟上。但与之不匹配的是,近几年在北京市的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机动车停车位的新建与扩建似乎并没有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笔者在查询了包括各省市PPP相关项目后发现,在长春等一些城市,新的带有交通智能管理系统的停车场项目正在计划实施;山东潍坊市的城区停车智能管控平台 建设也已经在筹划之中。相比潍坊和长春,停车资源更为紧张的北京并没有从开源上多想办法,而是事隔多年之后再一次准备祭出“有位停车”的招术。开源与节 流,不同思维的管理模式肯定会产生不同的管理效果。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生活达到一定水平之后谁都享有买车的权力,即使当前北京早已实施的摇号购车政策是由于交通、环保等压力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但是摇号政策并没有以有没有车位或家庭居住条件作为先行条件,大体上还算得上是一个公平的政策。
从某种意义上讲,百姓购车本身就是对国家建设与经济发展的支持,如果由于交通拥堵或环境污染不得不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人们并不是不能接受。但如果采取这 种明显以居住条件或者甚至就是以经济实力为衡量标准的限购措施的话,相信许多老百姓准备要做的一件事就是:用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