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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至少一半停车费未收进政府口袋
    时间:2014-11-24 11:1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杨毅沉 翟永冠 叶健

    ——北上广津四地停车费追踪

    据新华社电,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四个城市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汽车停靠在路边政府划定的车位上,车主每次动辄要付出十几元甚至数十元的停车费。

    道路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但“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收上来的钱最终没有进入政府的口袋。

    现状:有地方财政甚至分文未取

    按照多数大城市现行的停车管理办法,车主向停车管理者付出停车费的背后,是停车管理者要取得停车位经营权,并向政府缴纳占道费和经营权使用费。这些费用大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最终进入政府财政收入。不过,相关信息近年来却鲜有公开。

    记者调查发现,北京和上海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广州也很少,而天津地方财政的相关收入甚至是零。

    在北京,过去3年里,经营占道停车位的停车企业,要根据经营停车位数量按下列标准向政府交纳占道费:一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35元,二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15元,三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3.6元。2013年全市正规停车企业该年应向政府缴纳近3.9亿元占道费。但实际上,这三类地区管理者向车主收费的基础标准,却分别为每小时10元、每小时6元和每小时2元。如果以每个车位每天在工作时间8小时内泊车、晚间收费忽略不计且每个小时都按首小时价格保守计算,正规停车企业一年向车主的总收费超过10亿元。这意味着,就算是加上停车企业纳税,路边划线停车收入也仅有不到50%进入政府财政收入。

    在广州,进入政府财政的停车费更少。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的信息,2013年取得经营权的单位共向市财政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1346万元,向所属区财政部门缴纳占道费1489万元,总计不到3000万元。

    但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告诉记者,广州市交通部门向其答复全市共有约3.5万个占道停车位,对此,他根据每车位每小时8元、每天有10个小时泊车保守测算,全广州车主一年需付出停车费约10亿元,这意味着仅有约3%的停车费最终收归财政。

    问题:经营私人化分配暗箱化

    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停车位,为何没能将车主付出的停车费大部分转化为公共财政收入?记者发现,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却显示停车位经营过度“私人化”,公共资源分配长期“暗箱化”。

    首先,停车企业私人股东背景与经营能力令人质疑。记者调查发现,北京110多家停车企业中有一部分是注册资本过低、办公地点简陋、办公人员极少的微型私人企业,但他们却管理着黄金地段的大规模停车位。管理着3600多个一类停车位的北京宣联停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应向政府缴纳的占道费超过4000万元,但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该公司注册资本仅28万元,股东则是三位自然人。

    其次公共停车资源分配固化、长期不透明。记者发现,北上广津等大城市核心城区停车位的经营权被一些企业长期把持,一些城市声称对车位经营资格进行招投标或特许经营,但实施过程却让人“看不懂”。

    2011年,广州市政府对中心城区的占道停车位进行招标,最终电子泊车公司、德生咪表两家公司从五个竞标者中胜出。然而,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电子泊车公司与三家未中标公司均有关联关系。而招标方为了顺利进行招投标,还特意更改了投标者的资质门槛。

    最后,政府管理部门对停车企业审核管理不严。在天津,按照国资委对旗下企业管理要求,其控股51%的联华停车公司每年应向国资委上交4000万元利润。但实际上没交过一分钱的联华公司,仍能正常经营天津主要停车场。

    收支情况成谜

    记者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地采访时,没有一个城市的财政部门公开回应关于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目前国内法律中并没有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作为财政收入项目进行收费的明确规定。记者统计发现,各地政府直接收取的停车费或向停车企业收取的费用大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列入政府非税财政收入,但却从未被单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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