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买强卖,订金不给退
时间:2013-05-02 14:00 来源:原创 作者:裴蕊
2013年5月1日 车主求助:
本人于2月24日在4S店订购了一台世嘉2.0AT车,水晶银,签订了新车销售合同,交了订金5000元,并办理建行贷款。最近家里突发事件,急需用钱,无力支付首付(大概是8.5万),在4S店未通知提车前通知4S店想退还订金。4S店不予退还,还说车辆已经到达店内,有成本压着,所以不能退。还劝说我们夫妻俩借钱付首付,因经济压力很大,实在无力支付,之后又跟4S店沟通,还是不予退还,我们做出让步哪怕4S店扣除一部分也可以,但遭到拒绝。这是买一个十几万的东西,车啥样我都没见到呢,凭什么要我支付5000元!本人也是事出有因,并且已经做出了让步,不能这么强买强卖吧!所以还希望能够协助解决一下。
2013年5月2日 专家解答:
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