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即将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新政策,其中明确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目前,国家财政对纯电动乘用车补贴最高为6万元,这意味着,在武汉市内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最高可获12万元补贴。
武汉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的若干相关政策,其中明确新能源汽车将免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免费在指定公共充电设施场所充电,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
武汉市属于国家“十城千辆”示范工程推广试点城市,目前全市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为1141辆,大多集中在公交车领域,个人拥有的新能源乘用车几乎没有。为此,武汉市计划在未来一年内,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数量1000辆。
针对充电设施的“卡脖子”问题,武汉市将在现有4座大中型充电站和160多个交流充电桩的基础上,计划投入4430万元建设1280个充电桩,同时明确在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大型停车场需按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统一智能充电管理服务平台,帮助克服“里程焦虑”障碍。
此外,武汉市还将把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规定政府公务、公交等公共服务部门更新或新增车辆的50%必须采购新能源汽车,远城区新增出租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这些鼓励政策将于5月底正式实施,试行期将至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