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主导的汽车反垄断,让汽车行业绷紧了神经。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对外表示,正对中国汽车行业潜在的垄断行为进行审查,将审查包括汽车行业在内多个领域的潜在垄断行为。
随后,国家工商总局也发布公告称,自今年10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汽车行业反垄断是一个既漫长又不容易的事情,其表象不仅是市场占有率和定价的垄断,更是对规则和标准的垄断。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垄断问题的根源是,2004年底颁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随着我国汽车市场广度、深度、容量等因素及经销模式的发展变化,《办法》已逐步从实施初期对汽车经销的促进与规范作用转变成阻碍作用。由于《办法》设立和控制了经销网络的权利,厂家全面控制了由4S店承担高额成本建立的经销网络。
因此,反垄断一定要从根源入手,并采取倒逼式的方法,让企业主动放权,给市场更多的竞争空间。本月初,针对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多家跨国品牌已经做出回应,对旗下车型的厂商指导价格以及配件进行了大幅调整。这也显示出反垄断调查已经受到汽车行业的关注,并倒逼企业对旗下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
由此可见,政府部门释放的反垄断信号,其目的是打破汽车整车销售垄断以及价格和售后市场现有的模式,并打破限制4S店出售第三方独立维修企业配件的行规。只有打破汽车业垄断的行规,才能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企业和消费者共同享受反垄断所带来的市场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