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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2-12-03 17:39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经典案例:
    车先生于2009年8月通过网站预订了一辆某品牌轿车。根据销售人员的建议,为了能在一个月内提车,车先生先交了3万元订金。
    国庆前,销售人员通知车先生提车。车先生备齐车款兴冲冲到店后,发现所提供车并非车先生所预订的灰色内饰,而是米色带座椅加热型号,这让任先生国庆期间带家人驾新车出游的愿望化为泡影。后销售人员多次建议车先生接受带加热型号,但由于车先生坚持灰色内饰,经协商,车先生于10月8日改订为一辆灰色带座椅加热型号。销售人员表示他将直接下单,并承诺汽车一个月能到货。
    11月8日,车先生去店里提车。销售人员表示车已到货,并拿出贴有车主名字的钥匙带车先生提车。到车库一看,又是一辆米色内饰的车型,与车先生的订单还是不符。由于经历2次同样的遭遇,车先生分析销售人员几次的电话内容,他感觉车的订单可能未下。因此,车先生决定退订另购。第二天,车先生到公司协商退款事宜,这次销售人员表示,按公司制度预交3万元不能退款,除非车先生自己能把车卖出,并再次保证11月23日前可到货。但对此车先生难以接受,希望能够退还全部订车车款。

    消费提醒:
             购车不能太着急,订车也要签订好书面预定合同,以免维权无证据。
    专家意见:
    随着车市的火爆,很多汽车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各厂家和4S店推出了多种预定方式,这种现象对于新上市车型尤为常见。消费者在4S店进行预定时,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最好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不要盲目轻信各种广告和所谓测评的宣传,一定要到4S店亲自看一下样车。按照惯例,虽然紧俏车型经销商处可能暂时没有,但在展厅会有样车进行展示,甚至好一些的厂家会要求经销商必须先配备试乘试驾车才允许销售。因此消费者不要图方便从网上看看评测和一些参数后就订购,而是要到4S店亲身体验一下车的各种感觉,最好能亲自试乘或试驾一下车的性能后,再决定预定购买;
    二是决定购买后,一定要签订正式的车辆预定合同,合同上一定写明订购的哪一款车型、颜色、配置、到货时间等。
    另外,就是本案中提到的车辆预付款退款的问题,一定要事先约定;要注意是定金还是订金,两者代表不同的含义,一旦出现问题牵扯到退款时会有所不同。
    汽车圈大事小事天下事,有事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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