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赵先生近日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购车后一周,赵先生还没来得及享受驾乘的乐趣,就在一次上坡行驶的时候,感觉到车内有烟味,赵先生立刻停车。车还没完全停下,底盘就燃起了明火。119消防员赶来将火扑灭之后,赵先生立刻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
保险公司查询时发现,赵先生的新车没有购买自燃险,回复不予赔偿。无奈之下,赵先生找到该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厂方以起火原因不明甚至可能是人为造成的、与汽车本身质量无关为由,不负责赔偿。这样,一辆价值10余万元的新车就此报废,赵先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消费提醒:
即使是新车,建议也要投保自燃险,并随时加强对车辆的保养。
专家意见:
引起汽车自燃主要有三大因素,分别是随意改装、油路电路故障及外界高温影响。很多车主为了贪图方便,或者节省费用,找到一些综合维修厂或者路边小店进行改装或加装,有可能因改装人员不熟悉车辆线路情况,造成车辆路线短路或者保险丝功率过大,为自燃埋下隐患。
汽车自燃前肯定会有一些前兆,比如说仪表不亮,水温过高、开车时发现车身有异味,冒出烟雾等,遇到这些情况要马上找安全的地方停车检查。如果真是发生自燃,一般从冒烟雾到着明火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汽车通常在明火着起来之后才会爆炸,这时候车主一定不要慌张,用灭火器、水或者衣物覆盖都可能将自燃破灭;如果实在没有办法,也要尽快寻求消防、交警的帮助,保护现场,为事后索赔取证留下依据,确定车主自身的权利和责任,减少损失。
此类纠纷,我国法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中,赵先生虽对厂家的说法感到怀疑,但因无法举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所以有苦难言。另一方面,车主又没有投保自燃险,保险公司理所当然拒绝赔付。即使投保了自燃险,如无消防部门的起火原因报告,同样不能获得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