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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全保”不全保
    时间:2012-11-29 18:53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
    经典案例:
    王先生由于生意需要,最近添了一辆商务轿车。买车不久,就赶上糟糕天气,阴雨连连,路面积水严重。在一次行车中,王先生不慎开进了水坑。王先生因为深陷积水而重新启动汽车,结果导致发动机烧毁,最后不得不花费了2万元进行修理。
    事后王先生到保险公司索赔,却遭到拒绝。王先生说:“我买车的时候是投的‘全保’啊!”保险公司的解释是:汽车在积水中熄火,是第一次发生事故。车主应该立即通知维修公司拖车。但由于车主操作不当,重新启动造成了发动机报废,这属于操作不当所致。在保险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受损害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消费提醒:
    “全保”并非全部都保。消费者应明确所有的条款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值得提醒的是,不同公司在赔偿时实行的绝对免赔率也不同。
    专家意见:
    车辆没有全保的概念,所谓的“全保”只是不同险种的组合。除强制购买的交强险外,很多新车主都会购买商业保险,但他们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却知之甚少。更有车主甚至认为,只要购买了业务人员推荐的所谓“全保”套餐,出了任何事故,都能找保险公司索赔。截至目前,市场上还没有任何一款保险险种能对车辆进行全保。
    一些公司推出的“全保”,甚至并不包含玻璃破碎和不计免赔。当汽车仅玻璃破碎将不能得到赔偿,而不购买不计免赔险,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也可能得不到全额赔偿。另外,各保险公司的赔偿尺度也不一样,推出的保险方案也相去甚远。因此,千万不要在推销人员天花乱坠的游说中犯晕,而在“全保”概念的伪装下购买,否则到时会索赔不成功。
    面对各色名目繁多、价格不一的险种,消费者到底怎样才能买到放心的“全保”呢?建议消费者应在购买前做足功课,弄清楚各类保险条款及其适用范围。即使同一险种同一保额,也会有几种不同方案。比如,第三者责任险有“50万不分人身或财产”,还有“50万分20万人身和30万财产”这两种方案。消费者事先需弄清楚,投保前做足功课,进行详细咨询。
    此外,不同保险公司的起付标准也不一样,有些公司可能不赔付小额赔偿。车主在投完保单后,应对保单及保险条款认认真真读一遍,其中重点阅读部分是“责任免除”部分,因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都是从这里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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