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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企围堵平行进口 专家建议纳入汽车反垄断指南

时间:2015-06-23 11:32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刘卫琰 点击:

车企“围堵”平行进口 专家建议纳入汽车反垄断

6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组织召开了相关筹备会议,这成为反垄断指南推进制定的重要标志。

一位参会的消息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本次会议没有对汽车反垄断指南的具体内容进行讨论,但是平行进口车作为我国汽车市场的重要补充,在目前受跨国公司围剿的情况下,平行进口应该是这一指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目前在反垄断体系相对成熟的欧盟和日本,平行进口汽车贸易都被列入汽车反垄断相关指导文件。但在我国,一些跨国车企则通过技术、商务政策等隐形手段对平行进口汽车进行“围追堵截”。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目前有些跨国车企虽然在名义上放开了零配件市场,但是仍然通过高价格等手段设置零配件流通障碍,直接影响到平行进口汽车的售后服务质量。记者获悉,在酝酿制定的汽车反垄断指南中,跨国公司对于零部件平行进口贸易采取的手段,或最容易被界定为是否涉嫌垄断。

欧盟、日本将平行进口纳入反垄断文件

记者了解到,已经酝酿多时的汽车反垄断指南已经启动制定工作,近日制定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据新华网6月13日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的制定将促进反垄断执法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就在上周五(6月12日),发改委召集相关部门就汽车反垄断指南的制定召开了首次会议。”一位参会的消息人士表示,“在这次会议上,对这一指南的基本框架、制定的意义和目的、各个部门参与的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虽然第一次会议并未对反垄断指南涉及的详细内容进行讨论,但是我建议平行进口应该纳入其中。”

另一位参会的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汽车反垄断指南的制定工作将由国务院反垄断相关部门主导制定,由此可以看出管理层对这一指南的重视程度。”

实际上,将平行进口纳入汽车反垄断相关文件,是欧盟、日本等反垄断体系相对成熟国家的做法。

阻碍整车平行进口难界定为“垄断”

将平行进口纳入汽车反垄断指南,不但因为这一贸易形式对市场公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中国日渐增长的平行进口汽车业务遭遇跨国公司的“围剿”。

据此前的报道,某德系品牌已经将该品牌美规车的排量从2979ml提升至3004mL,25ml排量的小幅变化带来的是成本价格的大幅上扬。

有分析认为,提升车型排量导致3.0L以上美规车进口的综合税率从66.19%变成了95%,平行进口车的价格优势不再。

同时,也有跨国车企通过限制国外汽车经销商将汽车卖给中国的方式,达到限制平行进口的目的。

然而,这类限制平行进口汽车的“隐性”方式很难取证,所以很难被界定为具有垄断行为。一位研究汽车行业垄断的律师表示,“首先,这些行为多发生在国外,符合当地法规;其次,在境外发生的行为是否会对中国消费者造成影响,需要复杂的分析和鉴定过程。”

据了解,美国有明确规定,除了生产商外,任何人不得向海外出口新车,车辆出厂后需完税并登记注册。这就成为一些跨国企业限制美规车出口到中国的重要法律依据。“更重要的是对于可替代性的判断,也就是说某平行进口车型遭遇跨国车企的抵制不能进入中国市场。但是,中国本地市场上并非没有不可替代的车型和产品,竞争依然较为充分,因此很难断定这是垄断行为。”上述不愿具名的律师进一步解释称。

零部件“平行进口”或为反垄断重点

在行业人士看来,界定跨国车企限制平行进口车业务涉及垄断尚有难度,但是,如果界定这些跨国公司限制零部件“平行进口”的措施为涉嫌垄断行为,则相对容易。

上述律师举例称,比如平行进口车辆出现问题,要求品牌车企在各地4S店提供零部件支持时,遭到拒绝;或者虽然没有拒绝,但是相对于同一车型的中规车车主,给予歧视待遇、或者要求更高价格,做出类似意思表示的车企则涉嫌垄断。因为对于一些核心零部件的提供和维修服务,只有品牌4S店可以提供,在市场上存在不可替代性。“做出这一判定的法律依据则是《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等。但实际上,自从2005年《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之后,汽车生产企业就在汽车流通销售中被赋予了市场支配地位。

据全国乘用车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介绍,去年下半年遭到巨额垄断处罚之后,“大部分跨国车企已经放开了零配件的供应渠道”。

一家德系豪华品牌经销商向记者证实:“目前厂商许可我们为平行进口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对此,崔东树表示,“表面上看跨国车企放开了零配件渠道,但实际上使用价格手段继续控制零配件销售。”原因在于,放开经营渠道与真正进入市场流通,横亘其间的还有价格这一重要因素。一位豪华品牌经销商透露,“通常跨国车企卖给我们的零配件价格很高,因此在市场上并不具备流通的优势,只有一些汽车服务商急需某些零配件才会向我们购买,而且数量极少。”

因此,平行进口汽车的贸易商和一些汽车维修商们更乐于从其他途径引进配件。一位从事平行进口业务的经销商集团负责人表示,“维修配件的来源通常有两条渠道,从国外进口,或者购买同等质量的副厂件。”

眼下,不止是针对平行进口汽车的售后服务,目前我国正在出台各项政策力推汽车零配件供应体系的开放和社会化经营,如何营造更为公开、透明和诚信的市场经营环境,或将成为未来反垄断指南制定的重要方向。

(责任编辑: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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