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文化促进会申崇明会长近日表示,随着汽车企业的不断壮大,汽车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和自觉性日益增强。但从整体上看,我国汽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和产业所处的地位还不十分相符,需要改进和提高。
申崇明是在近日召开的《2014中国汽车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上发表上述言论的。据介绍,报告是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北京师范大学社会责任研究院、日本汽车工业协会北京代表处等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领域专家团队指导下,由中国汽车文化促进会社会责任工作部执笔编制的。
在去年推出第一份汽车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之后,中国汽车文化促进会进行为期四个月的调研工作,结合调查问卷共对54家汽车企业进行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采集,并通过多场专家审稿会,完成今年的报告。
报告显示,我国汽车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加强,在世界汽车产业格局中的地位日益凸显:2013年,中国汽车产销2211.7和2198.4万辆,同比增长14.8%和13.9%,占全球汽车制造业份额由2000年的3.5%提高至25.3%,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汽车制造大国,汽车产业国际地位有了实质性提升。
自2010年以来,我国汽车工业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均在10%以上。报告说,2013年,我国汽车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222.6亿元,同比增长18.4%,累计实现利税8490.87亿元,同比增加25.2%。
据国家信息中心分析:汽车工业对上下游产业链的就业拉动比例约为1∶7。以2012年我国汽车工业直接就业人数为250.8万人为例,约为上下游产业链创造就业岗位1755.6万个。
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报告说,汽车企业逐步形成同经济、环境、社会发展有关的社会责任理念,并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其中,87.50%的国有企业、75.00%的外资企业、66.67%的民营企业建立了权责明晰的社会责任管理层级,普遍设立了社会责任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或其他相关责任机构,具体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社会责任战略、规划和重大行动。
报告通过对比不同性质样本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情况发现,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对社会责任工作认知度较高,能够从战略高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工作进行规划。但在社会责任工作的系统性和制度性方面,国有企业还滞后于外资企业。与国企、外资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和合资(集团下属)企业在社会责任管理方面还存在差距。
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从员工的角度对汽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不足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目前许多企业都片面地将其提供捐助、做慈善的行为描述为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案例。但一些企业的捐赠只是广告,有的甚至还诈捐,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履行社会责任比捐助行为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和外延。
在郭军看来,能否善待员工,对劳动者承担责任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事项。他表示,一些企业在陈述自身履行社会责任情况时,将按时发工资、依法缴纳社保等作为例证,但事实上,履行法定责任仅仅是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的基础和前提,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劳资关系的和谐,才是汽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