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刘先生找代驾,不想行驶过程中却出现车辆底盘受损。在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刘先生将代驾司机及其所在公司诉至石景山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4万元。记者昨日获悉,石景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先生起诉称,3月26日凌晨,他找到石景山区某汽车服务公司提供代驾服务,该公司委派王某提供服务。代驾过程中,车辆磕碰石块造成拖底,刘先生下车后发现 车辆下方有液体露出遂报警。交警勘察现场后作出责任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全部责任。刘先生随后修车花费11万元,于是向王某及其所在公司进行索赔,但对方明确予以拒绝。无奈之下,他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因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害的损失11万元,支付在车辆维修期间的实际损失3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