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圈

汽车圈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焦点 > 专题推荐 >

【汽车三包】汽车三包规定:包修超过5日的消费者有权获备车或交通

时间:2013-01-28 10:06来源:新华网 作者:朱立毅 点击:
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朱立毅)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5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包修超过5日的,消费者有权获得备车或交通补偿。

  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朱立毅)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5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包修超过5日的,消费者有权获得备车或交通补偿。

  根据规定,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这份规定还明确,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责任编辑:国歌)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